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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平市水口鎮G240國道南側“月山地”
地塊“三舊”改造方案的批復
開府函〔2026〕19號
開平市自然資源局:
《開平市水口鎮G240國道南側“月山地”地塊“三舊”改造方案》經市政府審議通過,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開平市水口鎮G240國道南側“月山地”地塊“三舊”改造方案》(見附件)。同意該項目采取農村集體自行改造模式,由開平市水口鎮泮村經濟聯合社作為改造主體對位于開平市水口鎮G240國道南側“月山地”地塊“三舊”改造項目2.0644公頃土地實施全面改造。
二、請你部門組織改造主體及時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完善有關標圖入庫、規劃用地手續,并簽訂實施監管協議。請你部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和該項目屬地鄉鎮人民政府依規依約進行監管,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改造。
三、該項目如涉及征地補償安置的須按照經批準的補償安置方案及有關規定執行,切實保障有關原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改造方案實施情況須按規定及時報備。
五、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復有效期內辦理完成規劃及用地手續)。
附件1:開平市水口鎮G240國道南側“月山地”地塊“三舊”改造方案.pdf
開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